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关于做好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今年在有空缺名额的学科接收优秀调剂生源,为做好我校的调剂工作,现将调剂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范围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范围,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调剂考生(即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二、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进入复试的二区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的其他各项条件须符合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所调剂学科的要求。
三、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2.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其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3.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复试资格。
4.考生提交调剂志愿时要慎重,如果提交我校多个学科的调剂志愿,以最后时间节点提交的调剂志愿为准。
5.有缺额的学科(上线人数<计划数)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照缺额计划数的不低于1:1.2比例差额调剂,在调剂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
6.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12小时),若公布余缺名额的学科提交调剂志愿的人数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比例人数,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将关闭该学科的调剂信息,若未达到规定的比例人数将继续开放调剂信息。
四、调剂程序
1.4月8日0点: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