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高考或许是你唯一的出路。
而今天,除了高考,你还有更多的选择~
高考后留学,不是必须的选择,
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为大家介绍一下合作办学项目。
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有合作设立机构和合作举办项目两种形式。
从办学形式来看,中外合作办学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两种形式。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外国高校同中国高校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外合作办学者不设立专门的教育机构,而是直接在某个大学的某一学科或某个专业直接开展合作。
其实,中外合作办学的很多项目是要走出国门的,以本科教育为例,“2+2”模式、“3+1”模式,加号后面的数字,就是要在境外度过的时间。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本科培养模式
1
“2+2”分段培养模式:
即学生通过院校的入学考试录取后,一、二年级在国内院校学习,后两年可自主选择在国内院校或国外合作院校进行学习,所学专业不变。
2
“3+1”分段培养模式:
即学生通过院校的入学考试录取后,一、二、三年级在国内院校学习,后一年可自主选择在国内院校或国外合作院校进行学习,所学专业不变。
3
“4+0”培养模式:
即考生通过入学考试录取后,学生四年都是在国内上课而不出国,只不过采用国外的教学计划和考试方式,引进国外的原版教材及教授,教学模式与国外本合作院校保持一致。比如,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4+0、武汉理工大学中英合作办艺术设计专业就是属于这种模式。
4
混合培养模式:
即考生通过录取后,先采用“4+0”的模式,但入学过后,有意向出国留学计划的学生且学分达到国外院校要求,可拓展转修“2+2”、“3+1”模式,比如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2+2、3+1。
5
本硕连读培养模式:
即考生通过录取后,在国内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者可向院校申请本硕连读,学生在大四下学期开始学习硕士课程,本科毕业后前往国外合作院校继续攻读一年硕士课程,毕业将获得国外硕士学位证书,比如: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4+1本硕连读。
自从高考分数下达之后,不少没有考出满意成绩的学生,开始考虑补填志愿,另有部分学生选择了中外合作办学的自主招生。
统招中外合作办学VS
自主招生中外合作办学
从招生方式来划分,中外合作办学分为:
1、高考统招:也就一般俗称的“双证中外合作办学”,到这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习,需要通过高考志愿填报进行报考,目前99%以上的中外合作办学都属于此类招生方式;
2、自主招生:一般俗称的“单证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方式
统招类的中外合作办学一定是需要参加高考,并且高考成绩一定要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标准是固定的,没有灵活的余地。
自主招生类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按照教育部批准证书上的要求进行招生,一般而言有几种方式:
一种是达到当地的本科线,就可以申请,不用考试,如中央财经大学中外合作项目;一种是需参加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如武汉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一种是达到当地的本科线且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如上海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最后一种是多元的录取方式,如北京理工大学中英合作电子工程专业,该项目提供多达五种录取方式——“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理2科)+自主招生考试”方式、“高考成绩(数理2科)+自主招生考试”、“自主招生考试(英数理3科)”、“雅思+高考(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免试录取”方式、“高考(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特长的评审录取”等。
学历文凭
统招类中外合作办学颁发两种学历学位证书,一种是国内大学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一种是国外大学的学位证书(相当于国内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外大学都没有毕业证书);
自主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仅颁发国外大学的学位证书。
教育部承认
统招类中外合作办学和自主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所颁发的证书都能够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具有同等效力。两类中外合作办学都由教育部颁发中外办学许可证,并在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