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事业单位招聘"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重点应届毕业生50人
一、招聘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引进范围
范围1:为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双一流”毕业生);
范围2:为部分重点高校的锦州市急需专业(《急需专业目录》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急需专业毕业生)。
以上两类毕业生计划招聘引进共计50人。
二、相关政策待遇
(一)培养使用
招聘引进人才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转正后,综合考虑现实表现、能力素质、发展潜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择优予以岗位聘用。
(二)补贴补助
1.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元的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元的安家补贴;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元的安家补贴。安家补贴期限为3年。
2.租房补贴。凭租房合同可申请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元。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购房补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元每平方米,每人(户)补贴面积最高限额平方米,硕士研究生元每平方米,每人(户)补贴面积最高限平方米。已发放的“租房补贴”需在申请资金额度中扣除。
4.助学贷款代偿。为聘用人员代偿助学贷款,金额最高2.4万元,低于2.4万元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助学贷款金额代偿。
三、工作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双一流”毕业生发送至邮箱:jzsyb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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