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我校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3号)及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关于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与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统筹指导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管理部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

2.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指导各学位点依托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3.指导研究生院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校领导或校党委常委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常务),纪检委员、导师及学科方向负责人等任组员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工作职责为:

1.负责遴选良好师德师风、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2.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复试比例、复试方式、分数线、复试科目测试与综合能力考核实施方案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上网公布。

3.负责组织复试科目测试题库的命题(评卷)工作。复试科目名称及命题范围应依据《盐城工学院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内容确定,题库的题型和题量需符合复试要求,试题及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评卷)人员信息对外保密,题库相关材料要指定在编在岗专职人员管理。

4.负责填报复试结果汇总表(含考生复试科目测试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加试科目成绩等)。

5.负责对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命题、评卷及其他后勤保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和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性。

(三)学院资格审查小组

各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担任,组员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秘书和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教师构成,不少于3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工作。工作职责为:

1.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以备核查和存档,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业,对未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存一年。

(四)学院复试小组

各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等具体情况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包括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该小组复试的专家组成,另配备秘书和工作人员各1人。复试小组应集体研究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结合生源特点,根据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制定方案,确保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工作职责为:

1.负责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的专业课科目测试以及综合能力考核工作。同一复试小组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2.负责当场评出考生的专业课科目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并由秘书填写《盐城工学院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表》,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材料经所有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后妥善保存。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中调剂条件相关内容执行。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

5.调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盐城工学院志愿(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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