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大一硕士被曝论文剽窃,10年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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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小探#

这是一个迷幻的事情,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称,一位于年12月获江西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的学生,因其硕士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作假行为,江西农大撤销了其硕士学位,并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

看着是一件拍手叫好的事情,但是有个问题不得不深思,这个学术作假的硕士,10年后才被查出来,这会影响到他现有的工作和家庭么?特别是假如他的工作是必须要是硕士身份才能应聘的话,这就是更值得思考的了。

但是现实似乎是残酷的,显然不太可能,除非有人真要给他穿小鞋。

显然如果是正常的单位即便发现了这样的问题,也不会做出处理的,毕竟人家已经给单位工作了10年之久。

而且江西农大也不过是发通告,并不会专门告知翟某某的用人单位,说他涉及学术作假,剽窃别人论文。对其工作不会有丝毫影响。

学校追责,而社会不追责,是这类学术造假横行的原因。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高校发现论文剽窃的事情这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学校狠狠处理,是共识,譬如在年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就公开了同样类似的事情,也是10年后撤销了对方的研究生学位。

而这也就是结局了。自己创业,学术剽窃也不影响自己的事业,在公司或者企业工作,人家更不操心这个,在国企研究所工作,学校也不会专程送上通报,大家佯装不知就好了。

于是剽窃者依然安稳的工作,不会被剽窃门所影响,继续享受剽窃带来的红利。

笔者观点:

基于此,剽窃论文之类的学术作假没有一种更严格的追责机制,让剽窃者吐出自己的的“非身份”所得,这一点才让很多人有恃无恐。

在校期间被发现了,大不了接受个批评处分,又带不到社会上。而工作后发现了,基本上有二回不了了之。

我们旁观者或许对这个事情挺当回事,但是当事人完全不会惧怕这个,因为没有追责,任他洪水滔天,又能怎样呢?

有人说:10年过去了,怎么证明,一篇论文这把人家三年的辛苦抹杀了?读三年研究是一篇论文决定的。

如果都按这个网友的想法,那就不要有什么学术进步了,大家互相抄吧,抄都不用,直接改个一作的名字直接复印,那不是皆大欢喜么?

可是对社会的影响,不知道他想过没有,这样的剽窃处罚只是惩戒过于低廉而不是更为严重和有效!你都不诚信,我为什么要原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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