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4号)等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复试方式一校多策,统筹兼顾、精准施测、严格管理。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推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特制订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在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人才。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3.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地位和作用,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4.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复试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和人才选拔质量。5.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二、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天津医科大学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天津医科大学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研究生院的资格审查);
3.各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5,接收调剂的专业选拔进入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个别调剂专业因特殊情况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可按1:3进行选拔;
4.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考生上线具体情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微调,并按调整后的招生数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各专业错时错峰进行复试,防止聚集;
5.参加我校各院系年7月暑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初试成绩符合《天津医科大学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报考专业与夏令营申请专业一致的考生,请在复试名单公布前电话联系研招办进行登记确认,否则不再享受夏令营优惠政策;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与视频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专业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应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复试方式,具体方式由各复试组确定并另行通知。
应疫情防控要求,每位考生应提供复试前14天的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出行地点、出行时间、所乘交通工具、人员往来、是否接触重点疫区高危人员、是否接触发热高危人员等情况(下载:健康状况表)。所有外地考生现场复试前要验证天津“健康码”,天津“健康码”绿码可来校参加复试,武汉市生源还应知悉“健康通知书”内容,同时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检测结果。
2.复试内容
复试是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复试为综合面试,原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基础笔试取消。采用视频复试的专业,相关笔试内容可融入到面试环节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面试主要设定以下参考指标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专业素质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提供成绩单),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②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考核专业技能,具体考核方式由各复试组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诚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和协作性;
④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⑤人文素养,医风医德,举止礼仪等;
(4)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考试时间等电话单独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方能参加后续复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组秘书应当场填写《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单》,复试组给出面试评语并由组长签字确认。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和录像,程序操作规范,有据可查。
四、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和使用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本专业不予录取。复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学位类型同一专业或方向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至该专业招生限额,如本专业或方向接收调剂生,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然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至招生限额。
3.如因总成绩相同且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逐次按初试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至该专业招生限额。
五、复试程序1.资格审查
方式:网上审核(按系统相关要求上传材料)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