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
12月20日,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两则公告,决定撤销2人硕士学位,撤销这两名学生导师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具体如下: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撤销朱颜杰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决定[日期:-12-20]学位〔〕20号张文钦,学号:,导师:朱颜杰,于年6月获得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经校学术委员会调查核实,形成事实认定意见:张文钦的学位论文《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以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存在严重抄袭情况,属于学术失信行为。经年11月12日校第十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撤销其硕士学位。根据学校文件《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内师校发〔〕3号)及《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校发〔〕42号)的相关规定,决定撤销朱颜杰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年12月15日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撤销李改枝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决定[日期:-12-20]学位〔〕21号裴俊琴,学号:,导师:李改枝,于年6月获得我校教育硕士学位。经校学术委员会调查核实,形成事实认定意见:裴俊琴的学位论文《高中化学教学反思性学习研究》存在严重造假情况,属于学术失信行为。经年11月12日校第十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撤销其硕士学位。根据学校文件《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内师校发〔〕3号)及《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校发〔〕42号)的相关规定,决定撤销李改枝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年12月15日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