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4号)、《关于做好辽宁省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法依规、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特制定本方法。

一、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和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1.根据国家最新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部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年硕士招生简章公布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具体见《辽宁师范大学年硕士招生分专业计划增量表》(附件一)。届时,我校还将视调剂和复试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2.我校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首先要满足教育部确定的A类地区的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线”)。

3.复试比例:(1)只招收全日制的专业(音乐与舞蹈学按研究方向)按招生计划数的%进行差额复试,同时按一志愿上线合格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不足招生计划数%的以实际上线合格考生名单为准;(2)只招收非全日制和既招收全日制又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以国家线作为复试线。

4.进入复试名单最后一名的初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复试名单。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

5.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须同时满足:总分≥、政治≥33、外语≥33、专业课≥50。按该分数线复试和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如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享受加分政策。

6.考生可登录“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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