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抽检时的相关规定和处理方法

前两天发了篇关于论文抽检的文章,很多小伙伴都在讨论这个问题,今天再讨论下关于论文抽检的那些事:

讨论学术论文抽检之前咱们先看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中的几条规定:

第三条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

第五条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制定博士学位论文评议要素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要素。

第六条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

第七条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看到这里是不是就不担心啦,是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而不是“问题学位论文”。

如果真的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各个学校的处理方法有些许不同,我们以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暂行办法(年7月修订)举例:

办法第五条博士、硕士论文事前抽检结果认定与处理办法。

被抽中进行事前抽检的每篇博士论文,送5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5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应认定为“整体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对认定为“整体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导师及学生需要对论文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修改。如果重新送审仍认定为“整体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导师及学生需要对论文进行不少于12个月的修改。被认定为“整体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者,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出具详细的审议报告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重新送审,重新送审程序与事前抽检程序相同。

毕业论文与每个人而言都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写论文时一定要严谨专业,坚决不碰学术的底线,避免出现抄袭、剽窃等行为。论文抽检时也要放平心态,积极和学校老师沟通。祝愿每个人都能顺利毕业,学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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