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大学发布《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对该校最长学习年限做出规定,要求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若教指委另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
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
(-学年第一学期)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研[]66号,以下简称《规定》)相关规定,现就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通知如下:
一、《规定》第三章第十条规定:“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若教指委另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
二、对未能在最长学习年限完成学业(毕业或结业)的学生,将按照《规定》第七章第二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之规定进行学籍清退处理。
三、今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学籍清退的截止时间为年12月30日。
四、延期研究生应办理延期手续。程序为:学生登录研究生系统服务大厅→学籍异动→延期毕业→提交打印→签字盖章交学院。
五、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已达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本人,并留存相关记录。年12月30日前应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名单(已更新)将发到学院。
六、参军入伍学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培养办
年10月23日
之前,浙江财经大学也于年7月份发布了类似通知。通知显示,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6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1年。
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浙财大[]号),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6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1年。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现对在籍研究生完成学业时间要求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
1.级博士研究生,最迟至年6月须完成学业;
2.级及之后年级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最长学习年限6年内完成学业。
二、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MBA和MPA专业级及之前年级硕士研究生、其余专业级及之前年级硕士研究生,最迟至年6月须完成学业;
2.MBA和MPA专业级及之后年级硕士研究生、其余专业级及之后年级硕士研究生,须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整理本单位超期研究生名单并通知到位,同时督促相关导师